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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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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5-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6-03-22 |
GB 8850-2005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本标准代替GB 8850-1988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已作废)
本标准被GB 1886.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对羟基苯甲酸和乙醇和乙醇以硫酸为催化剂酯而制成的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乙酯。该产品在食品、药品和化妆品中作防腐剂。
作废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碳酸钠》(GB 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15年 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