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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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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3-12-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7-01-01 |
GB 1907- 2003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
代替GB 1907-1992
本标准于2017-1-1被GB 188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钠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吸收二氧化氮气体制得的亚硝酸钠,本产品用于肉制品加工中作为护色剂、防腐剂。
作废依据: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