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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3-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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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04-06-01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废止日期 | 2017-04-20 |
GB 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代替GB 12651-1990
本标准中的对应指标于2017-4-19被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值。
本标准适用于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炻器,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但不包括食品制造工业、包装和享调用陶瓷器。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 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