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用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测定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试验条件、试剂与材料、仪器设备、采样、试验数据处理、精密度和测量不确定度、质量保证和控制、试验报告的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的原理、试验步骤。
本文件适用于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测定。对于微量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的含量,测定范围为(0.02~100)×10-6(摩尔分数);对于微量碳氢化合物组分的含量,测定范围为(0.01~100)×10-6(摩尔分数);对于微量总烃(以甲烷计)的含量,测定范围为(0.03~100)×10-6(摩尔分数)。超出测定范围的样品,通过改变测定条件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