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给出了对定量描述感官评价小组整体表现和评价员个体表现进行评估的导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评价员个体或小组整体培训效果的验证和已建立评价小组表现的管理,以及评价小组及评价员个体对不同产品的辨别能力、同一小组内不同评价员之间的一致性以及评价员在属性强度评分中重复性的表现监测和评估。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使用共识性剖面(CP)、自由选择剖面(FCP)、自选特性排序剖面(FP)和动态主导属性测试(TDS)等描述性方法的小组表现评估,包括不记录评价员个体评分,没有对所有评价员通用的单一属性列表,或者评价员只指出主导属性而并不测量特性强度等;
评价小组再现性的表现评估,包括评价小组之间的比较以及同一评价小组在不同条件下(如不同时间)进行的多次评价的比较。
本文件列出的方法并非全覆盖。评价小组组长(或感官分析师)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本文件中给出的方法持续评估感官小组或评价员个体的表现,或使用其他适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