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聚乙烯再生塑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废弃的聚乙烯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清洗、熔融挤出造粒等工艺(包含拉条、热切和/或水切等造粒工艺)制成的聚乙烯再生塑料颗粒,该聚乙烯再生塑料的基体为GB/T 1845.1规定的所有乙烯均聚物以及其他1-烯烃单体质量分数小于50%和带官能团的非烯烃单体质量分数不大于3%的乙烯共聚物。
本文件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聚乙烯再生塑料。
本文件不适用于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再生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