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HS 0001 S-2020 酱卤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禽畜肉类及其副产品或速冻肉制品为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黄酒、食醋、植物油(大豆油)、植物香辛料(辣椒干、芝麻、干姜、丁香、桂皮、肉豆蔻、小茴香、砂仁、陈皮、高良姜、花椒、甘草)一种或几种为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红曲黄色素、亚硝酸钠、食品用香精)一种或几种,经清洗整理(或不清洗)、预煮(或不预煮)、腌制(或不腌制)、烘干(或不烘干)、酱卤(或不酱卤)、熟化(或不熟化)、杀菌(或不杀菌)、速冻(或不速冻)等工艺制成的酱卤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