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BP 0023 S-2020 调味茶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普洱茶、乌龙茶等茶制品),马齿苋、蒲公英、甘草、桔梗等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蜜桃、哈密瓜、蓝莓、芒果等可食用水果中的一种或几种,丹凤牡丹花、枇杷叶等新食品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原国家卫健委以公告、复函等形式批复为普通食品中的一种或几种,原国家卫计委的公告具有实质等同性的原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荔枝粉、南瓜粉等果蔬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香菇、猴头菇等可食用菌中的一种或几种,黑豆、赤小豆、绿豆等可食用豆类中的一种或几种,茉莉花茶等花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冰糖、红糖、黑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经调配制成的调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