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ZSP 0005 S-2019 即食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肉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白砂糖、食用盐、味精、调味料酒、鱼露、蚝油、鸡精调味料、菇精调味料、烤肉酱调味料、红豆、黄豆、榛子、豆豉、鸡蛋、酱油、淀粉、大豆蛋白、香辛料、甘草粉、香辣粉、五香粉、胡椒粉、辣椒粉、芝麻、植物油、柠檬酸、食品用香精、辣椒红、红曲红、红曲黄色素、六偏磷酸钠、复配磷酸盐(磷酸三钠、焦磷酸钠和三聚磷酸钠)、黄原胶、卡拉胶、琼脂、明胶中的几种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切片或绞肉、拌料、搅拌、铺肉、烘干、成型、包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即食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