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SH 0029 S-2019 畜禽肉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罐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鸭肉、猪肉、牛肉及其可食用内脏及副产品为主要原料,新鲜蔬菜、干制蔬菜、腌制蔬菜、豆类、燕麦、莲子、糯米、食用植物油、蚝油、食用盐、食糖、酱油、发酵酒、蒸馏酒、食醋、豆豉、芝麻、味精、复合调味料、麦芽糖、蜂蜜、干酪、香辛料(罂粟除外)一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配料、或腌制、或油炸、或烘烤、或烟熏、或卤制、包装、密封、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畜禽肉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