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WF 0010 S-2019 调制可食用花卉酱
本标准规定了调制可食用花卉酱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或干)可食用玫瑰花(重瓣红玫瑰)、菊花、桂花、金银花、百合、代代花、槐花、茉莉花、玫瑰茄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泡发(鲜花除外)、糖渍(干花除外)、前处理(打浆或不打浆或水煮浸汁或切丝)、调配(加入水,白砂糖、果葡糖浆、麦芽糖、蜂蜜、低聚异麦,芽糖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或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果胶、卡拉胶、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浓缩杀菌(≥95°C,3~8分钟)、无菌灌装或罐头工艺(灌装、封口、杀菌、冷却)而制成的酱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