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CR 0002 S-2019 肉粉肠
本标准规定了肉粉肠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或鸡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鸡皮、带皮或不带皮鸭肉,经解冻或不解冻、修整、绞碎,经或不经亚硝酸钠、食用盐腌制,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食用马铃薯淀粉、食用绿豆淀粉、食用红薯淀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白砂糖、水,添加或不添加大豆蛋白、猪皮酱(鲜或冻猪皮加入复配熟肉制品和腌腊肉制品酸度调节剂浸泡后,加入食用盐入胶体磨浆机,磨成雪花状使用)、鸡蛋、葱粉(或大葱)、姜粉(或姜)、蒜粉(或大蒜) (葱姜蒜经去皮或不去皮、清洗、粉碎)、花椒粉、八角茴香粉、小茴香粉、白胡椒粉、芝麻香油、肉豆蔻粉、辣椒油、香辛料水(八角、花椒、桂皮、小茴香、水熬制而成)中的几种或全部,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卡拉胶、磷酸酯双淀粉,添加复配增稠剂中的一种或不添加、添加复配肉制品水分保持剂中的一种或不添加、添加或不添加防腐剂(乳酸钠、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添加食用色素(红曲红)、护色剂(亚硝酸钠)、大蒜油、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I号中的几种或全部,再经搅拌或斩拌、乳化或不乳化、滚揉或不滚揉、灌装、蒸煮(中心温度85℃,时间15~140分钟)、赤砂糖和果木树锯末混合烟熏或不烟熏、冷却工艺制成的淀粉含量≤20%,蛋白质含量不低于5%的肉粉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