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ZS 0005 S-2019 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食用骨油(猪骨油、牛骨油、鸡骨油、鸭骨油、羊骨油)、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香辛料【辣椒、花椒、胡椒、八角、姜、桂皮、甘草、孜然、肉豆蔻、豆蔻、草果、姜黄、小茴香、丁香、山奈、月桂叶(香叶)、砂仁、高良姜、欧芹、芫荽籽、迷迭香、香茅、荜拨】、白芷、橘皮(陈皮)、姜、葱、蒜、芝麻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香料(洋葱油、香葱油、大蒜油、生姜油、花椒提取物、八角茴香油、小茴香油、丁香叶油、孜然油、肉桂皮油、肉豆蔻衣油树脂、白芷酊、香叶油、黄芥末提取物、辣椒油树脂)、食用香精(麻辣香精、香辣香精、葱味香精、蒜味香精、肉香风味香精)、辣椒红(仅用于复合调味油)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配料、炸制或熬制、过滤、调配或不调配、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