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WS 0004 S-2019 复合调味油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油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为主要原料,食用动物油脂经炼制后的提取油、植物油经加热后,将蔬菜、猪肉、牛肉、鸡肉、鲜、冻动物水产品、香辛料、调味品、酿造酱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热炸,过滤提取油脂后加入一种或几种复合调味料、香辛料提取物、酿造酱、蔬菜、调味品、食用酒精、黄酒、蒸馏洒、配制酒、料酒、碳酸饮料再加热后添加一种或几种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红曲红、辣椒红、赤藓红、柠檬黄、复配着色剂,经过滤、冷却、灌装工艺制成的复合调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