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F 0011 S-2019 代用茶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和保质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除茶以外,以淡竹叶、薄荷、桑叶、荷叶、青钱柳叶、显齿蛇葡萄叶、金银花、剑花(霸王花)、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代代花、槐花、蒲公英、桂花、白扁豆花、苦瓜、木瓜、栀子、罗汉果、柠檬、胖大海、山楂、枸杞子、乌梅、苦荞麦、大麦、橘皮、红枣、佛手、决明子、火麻仁、桔梗、五指毛桃、鲜白茅根、白芷、人参(人工种植)、甘草、玉竹单一品种为原料,经挑剔、干燥或不干燥、切片或不切片等工艺制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