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液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酿造酱油、蒸鱼豉油、食醋、食用酒精、蚝油、米酒、黄酒、料酒中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番茄酱、酸水解大豆蛋白调味液、食用玉米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酵母抽提物、味精、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或粉(花椒、藤椒、草果、黑胡椒、辣椒、大蒜、八角、小茴香、丁香、姜、高良姜、沙姜、孜然、桂皮、洋葱、葱、香葱、香茅、罗晃子、辣根中的一种或几种)、花生酱、芝麻酱、海鲜汁、鸡精调味料、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菜籽油、稻米油、棕榈油、椰子油、橄榄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水解植物(大豆)蛋白、生姜油树脂、辣椒油树脂、花椒提取物、5′-呈味核苷酸二钠、冰乙酸、黄原胶、羟丙基淀粉、瓜尔胶、结冷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蔗糖脂肪酸酯、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柠檬黄、日落黄、赤藓红、β-胡萝卜素、栀子黄、辣椒红、焦糖色、红曲红、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酸、DL-苹果酸、柠檬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料(黑胡椒油树脂、白胡椒油树脂、孜然油、黄芥末油树脂、花椒提取物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用香精中一种或多种,经配料、混合搅拌、过滤或不过滤、熬制或不熬制、杀菌或不杀菌、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液态复合调味料。
根据食用方式不同可分为:即食液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液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