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面筋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面筋(外购)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或不解冻、分切、油炸【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花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花生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几种)、牛油、鸡油、猪油、香辛料粉【辣椒、花椒、胡椒、八角、桂皮、甘草、孜然、肉豆蔻、豆蔻、香茅、草果、姜黄、小茴香、丁香、山奈、月桂叶(香叶)、荜拨、砂仁、欧芹、芫荽籽、干姜、蒜粉、葱粉、姜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酵母抽提物、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排骨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菇精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鸡汁调味料、酿造食醋、酿造酱油、蚝油、复合调味料、芝麻、碎花生仁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乙基麦芽酚、乳酸钠、D-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抗坏血酸(又名维生素 C)、DL-苹果酸、L-苹果酸、冰乙酸、柠檬酸、柠檬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甘油、酪蛋白酸钠、天然胡萝卜素、高粱红、柑橘黄、甜菜红、ε-聚赖氨酸盐酸盐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调味、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加工而成的即食调味面筋制品。
根据所用辅料不同,产品分类为不同口味的调味面筋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