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植物饮料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为原料,加入植物水提取物【秋梨、枸杞、桑葚、山楂、金银花、鱼腥草、山药、甘草、葛根、菊花(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的一种或几种)、淡竹叶、小蓟、火麻仁、枳椇子、栀子、薏苡仁、荷叶、桑叶、槐米、马齿苋、牛蒡根、大麦、蒲公英、桃仁、胖大海、罗汉果、杏仁、陈皮(橘皮)、紫苏、薄荷、桔梗、益智仁、鱼腥草、薤白、红豆、薏米、苦瓜、桂花、茉莉花、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丹凤牡丹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洛神花(玫瑰茄)、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蜂蜜、加或不加食品用香精,经调配、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植物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