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酒酿和酒酿制品的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糯米、大米、黑米、小米、紫米、红米、燕麦、小麦中的一种或几种)、水、酒曲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蒸煮、冷却、酒曲发酵,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银耳、蜂蜜、红枣、枸杞、果蔬粒汁(芒果、桃子、火龙果、百香果、山楂、菠萝中的一种或几种)、果蔬汁或浓缩果蔬汁(浆)(芒果汁、桃子汁、火龙果汁、百香果汁、柚子汁、山楂汁、菠萝汁中的一种或几种)、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桂花、茉莉花、重瓣红玫瑰提取液、桂花提取液、茉莉花提取液、食用盐、甜味剂(三氯蔗糖、赤藓糖醇中的一种或几种)、酸度调节剂(柠檬酸、DL-苹果酸、乳酸中的一种或几种)、增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卡拉胶、黄原胶、结冷胶、琼脂中的一种或几种)、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氧化剂)、D-异抗坏血酸、食用香精(奶油香精、酸梅香精、玫瑰香精、桂花香精、茶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再经调配、过滤或不过滤、均质或不均质、灌装、灭菌或不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酒酿或酒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