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腐竹、豆油皮及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黄豆)、黑豆、青豆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花生,经挑选、水浸泡、清洗、磨浆、滤浆、加入或不加入玉米淀粉、煮浆【加入或不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二氧化硅、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复配增稠剂(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瓜尔胶、黄原胶、卡拉胶、褐藻酸钠、聚丙烯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玉米淀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氧化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注浆、揭皮、成型、烘干(或晾置)、蘸(喷洒)或不蘸(喷洒)【盐水(食用盐、生活饮用水)、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两种】、晾置(或烘干)、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腐竹、豆油皮及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