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红枣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为主要原料,经去核、蒸制或不蒸制,加入或不加入熟制坚果籽类(花生仁、核桃仁、碧根果、山核桃仁、杏仁、腰果、开心果、巴旦木、榛子仁、夏威夷果仁、芝麻、葵花籽仁、南瓜籽仁、板栗仁、松子仁、杏仁中的一种或几种)、山楂糕、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枸杞、桑葚干、海棠果干、蔓越莓干、话梅干、金桔干、蓝莓干、黑莓干、杨梅干、芒果干、猕猴桃干、芒果干、枇杷干、无花果干、芦柑干、榴莲干、火龙果干、脐橙干、李子干、杨桃干、百香果干、黄桃干、奇异果干、菠萝干、山楂干、柿饼干、圣女果干、百香果干、水蜜桃干、桂圆干、黄桃干中的一种或几种)、蜜枣、红薯干、紫薯干中的一种或几种,沾裹或不沾裹(蜂蜜、麦芽糖、棉花糖、乳粉、黄油、芝士粉、食用盐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熬制或不熬制)、干燥或不干燥、压制或不压制、切割或不切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枣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