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圆(饼)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芝麻、白芝麻、红豆(熟)中的一种为原料,加入山药、橘皮、金桔干、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枇杷果干、山楂、红枣、鸡蛋清、蜂蜜、鸡内金、小麦粉、棕榈油、低聚果糖、莲子、芡实、茯苓、薏米(薏苡仁)、白扁豆、甘草、花生仁、黑豆(熟)、黑米(熟)、黑枸杞、核桃仁、桑葚、怀山药、重瓣红玫瑰、枸杞、百合、佛手、麦芽糖、麦芽、沙棘、莱菔子、柠檬干、桔红、覆盆子、牡蛎、黄精、梨干、菊花(滁菊、杭菊、怀菊、亳菊、贡菊中的一种或几种)、罗汉果、玉竹、玛咖粉、冰糖、核桃油、木糖醇、南瓜籽仁、葡萄干、巴旦木仁、葵花籽仁、黑加仑干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粉碎或不粉碎、混和搅拌、成型、烘焙、包装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圆(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