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黑芝麻团的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芝麻为主要原料,添加红枣、桂圆、榴莲、山楂、腰果仁、碧根果仁、花生、红豆、黑豆、黑米、核桃仁、巴旦木、枸杞、桑葚、阿胶、陈皮、重瓣红玫瑰、关山樱花、桂花、百合、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姜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粉碎,添加蜂蜜、麦芽糖、饴糖、低聚异麦芽糖、木糖醇、红糖、白砂糖、海藻糖、低聚果糖、结晶果糖、低聚木糖、赤藓糖醇、麦芽糖醇、奇亚籽、膨化荞麦、DHA藻油粉、海苔、白芝麻、乳粉、奶酪酱、干酪粉、黄油、食用盐、咖啡粉、葛根粉、鸡蛋(鲜)中的一种或几种,搅拌、成形、烘烤或不烘烤、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黑芝麻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