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产罐头的命名规则、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高组氨鱼类除外)和(或)动物性水产制品(高组氨鱼类制品除外)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黄酒、白酒、食用盐、食醋、食用植物油、食糖、鸡精调味料、蚝油、酱油、黄豆酱、豆瓣酱、香辛料(GB/T 12729.1 中罂粟除外)粉、葱、姜、蒜、芝麻、粉丝、大米、糯米、黄豆、花生、枸杞、食用菌及其制品、鲜、冻畜禽产品(肝脏、肾脏除外)、新鲜蔬菜、豆制品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配料、熟制、冷却、真空包装或装瓶或装罐、杀菌、包装而制成的水产罐头(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