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现榨谷物饮品原料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黄小米、黑米、糯米、糙米、红米、紫米、荞麦、燕麦、小麦、大麦、藜麦、青稞、高粱米、玉米、黑豆、黄豆、红豆、绿豆、甘薯、紫薯、山药、香芋)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料,添加坚果籽类食品(核桃、巴旦木、板栗、榛子、花生、黑芝麻、熟制亚麻籽、南瓜籽、奇亚籽、葵花籽、松籽、开心果、香榧、腰果、碧根果、夏威夷果、鹰嘴豆、白芝麻)、干枣、桂圆肉、芡实、枸杞子、山楂、百合、薏苡仁、莲子、人参(人工种植)、铁皮石斛、山茱萸、天麻、代用茶(茉莉花、桂花、菊花、玫瑰花(重瓣红玫瑰 Rose rugosa cv. Plena)、玫瑰茄(洛神花)、栀子、金银花、蒲公英、菊苣、代代花、桑葚干)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单晶体冰糖,添加或不添加葛根粉、魔芋粉,经选剔、烘炒或不烘炒、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需进一步经榨汁机加工后食用的现榨谷物饮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