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制品的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淀粉[食用玉米淀粉和(或)小麦淀粉和(或)木薯淀粉和(或)马铃薯淀粉]、(占比50%以上)、水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糯(粘)米粉、果蔬粉(莲子粉、紫山药粉、 淮山粉、葛根粉、紫薯粉、胡萝卜粉、番茄粉)、魔芋精粉、竹笋粉、杂粮粉、芝麻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经配料、搅拌、成型、蒸煮、冷却、干燥或不干燥、包装(含不同品种混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淀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