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食用螺的分类、要求(含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活(冻)可食用螺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去尾等工序处理后,选择性的加入水、食用菌、酱腌菜、食用植物油、酱油、白砂糖、食用盐、鸡精调味料、酿造酱、味精、食醋、蚝油、白酒、香辛料(八角、桂皮、白芷、花椒、辣椒)、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谷氨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 D-异抗坏血酸钠、柠檬酸),经调味熟制、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冷冻或不冷冻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风味食用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