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熏煮香肠系列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饮用水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绞制(或斩拌)后,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选择性添加食糖、味精、调味料酒(或白酒)、食用盐、酱油、天然香辛料(葫芦巴除外)、卡拉胶、乳酸钠(溶液)、D-异抗坏血酸钠、亚硝酸钠、红曲红、复合水分保持剂、山梨酸钾、诱惑红、胭脂虫红、高粱红、食品用香精,再经搅拌、灌入肠衣[天然肠衣或胶原蛋白肠衣或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蒸煮、冷却、包装、冷藏等工艺而制成的即食熏煮香肠系列(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