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参苓斛芝虫草饮品的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茯苓、铁皮石斛、灵芝、蛹虫草速溶粉、水为主要原料,辅以肉苁蓉(荒漠)、蝉花子实体(人工种植)、西洋参、党参、天麻、黄芪、山茱萸、杜仲叶、酸枣仁、菊苣、栀子、葛根、桑叶、桑葚、百合、蒲公英、鱼腥草、青钱柳叶、桦褐孔菌(白桦茸)、黄精、枸杞子、苦瓜、番石榴、金线莲、酵母、富铬酵母、乳酸菌、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低聚果糖、果汁粉中的几种,经混合溶解、过滤、灌装、灭菌等工艺而成的参苓斛芝虫草饮品(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