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罐头的命名规则、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黄酒、白酒、食用盐、食醋、食用植物油、食糖、鸡精调味料、蚝油、素蚝油(复合调味料)、酱油、黄豆酱、豆瓣酱、香辛料(GB/T 12729.1中罂粟除外)粉、葱、姜、蒜、芝麻、粉丝、花生、黄豆、枸杞、新鲜蔬菜、豆制品、大米、糯米、面筋、乳酸链球菌素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配料、熟制、冷却、真空包装或装瓶或装罐、杀菌、包装而制成的食用菌罐头(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