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调理畜、禽血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畜、禽血(羊血、牛血、猪血、鸡血、鸭血、鹅血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食用盐、味精、蜂蜜、麦芽糖、麦芽糊精、乳清蛋白粉、姜粉、杏仁粉、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香叶(月桂叶)、香茅、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孜然、草果、砂仁、欧芹、芝麻、姜、辣椒、甜罗勒(罗勒叶)、小茴香、百里香、丁香、薄荷叶、迷迭香、牛至】中的一种或多种,加入或不加入生活饮用水、柠檬酸钠、氯化钙(加工助剂)、碳酸钠、乳酸钠、乙基麦芽酚、蔗糖脂肪酸酯、改性大豆磷脂、谷氨酰胺转氨酶、海藻酸钠、β-环状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甘油、瓜尔胶、葡萄糖、海藻糖、聚二甲基硅氧烷(加工助剂)(最大使用量为0.2g/kg)、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过滤、配料、打冷搅拌、真空脱气或不脱气、灌装封口、速冻、装箱而制成的非即食速冻调理畜、禽血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