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溶茶的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紧压茶、茶鲜叶)为主要原料,调配或不调配玄米、罗汉果、菊花、甘草、荷叶、桑叶、橘皮、枸杞、桂花、大麦、玫瑰花、代代花、决明子、苦荞、金银花、薄荷叶,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白砂糖、葡萄糖、食用盐、焦糖色、D-异抗坏血酸钠、维生素C(抗坏血酸)、β-环状糊精、柠檬酸、柠檬酸钠、碳酸氢钠、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食用香精、食品加工助剂,经水提取(或采用茶鲜叶榨汁)、过滤、浓缩、调配、杀菌、干燥、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速溶茶,作为食品、饮料原辅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