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夹心(注心)类糕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面包或面饼(或选用小麦粉、杂粮粉、水、酵母(鲜酵母、干酵母、酵母液)、食用玉米淀粉、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芝麻油等)、起酥油、黄油、牛乳、牛奶、炼乳、奶油、芝麻(黑芝麻、白芝麻)、鸡蛋、奶粉、抹茶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氢钠(终产品中最大使用量为15.0g/kg),经搅拌、发酵、整形、醒发、烘烤、冷却制成面包)为原料,选用鸡肉及其制品、牛肉及其制品、鸭肉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金枪鱼罐头、肉松、水果、蔬菜、酱腌菜、面包糠、蛋与蛋制品、干酪、芝士、抹茶粉、巧克力粉、草莓粉、海苔、沙拉酱、果酱、番茄酱、蛋黄酱、芥末酱、甜玉米罐头、鸡精调味料、味精、调味料酒、香辛料、碳酸氢钠(小苏打)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或熟制)后夹入面包或卷入面饼中,然后经整形、包装制成的夹心(注心)类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