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WT 0001 S-2023 速冻调理肉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以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的鲜、冻畜禽(猪、牛、马、驴、羊、鹿、兔、鸡、鸭、鹅)肉及其副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入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经原料解冻、清洗、浸泡、滚揉、修整成型、速冻(-18℃)、拆模或不拆模、内包装、外包装工艺制成的速冻调理肉制品,属于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预制调理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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