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糕点用预拌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全麦粉、大米粉、糯米粉、紫米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食用盐、食用玉米淀粉、鸡蛋白粉、鸡蛋全粉、大豆蛋白粉、乳粉、酵母粉、小麦粉、小麦麸皮、糯米粉、大米粉、紫米粉、坚果及籽类制品(熟)【芝麻仁、葵花籽仁、花生仁碎、核桃仁(碎)、杏仁、紫苏籽、亚麻籽中的一种或几种】、复配酶制剂(a-淀粉酶、木聚糖酶、脂肪酶中的几种,加入或不加入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氢钙、葡糖氧化酶、硫酸钙、抗坏血酸、食用玉米淀粉、大豆粉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磷酸二氢钙、焦磷酸二氢二钠、葡萄糖酸-δ-内酯、维生素C、碳酸氢钠、碳酸钙、柠檬酸、红曲红、黄原胶、瓜尔胶中的一种或几种)、精炼植物油或植物油(玉米油、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乳酸菌(植物乳植杆菌、干酪乳酪杆菌、鼠李糖乳酪杆菌的一种或几种)、牛肉味调味料、鸡粉调味料、酵母抽提物、味精、大蒜粉、洋葱粉、天然胡萝卜素、食用香精(乳味香精、奶油香精、水果香精、咸味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粉、包装而成的糕点用预拌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