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JDH 0056 S-2022 鹿鞭雄花丸
本标准适用于以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梅花鹿鹿筋(人工驯养)、梅花鹿鹿茸血(人工驯养)、梅花鹿鹿尾(人工驯养、去骨)、驴鞭、牛鞭、狗鞭、羊鞭、羊肾、羊尾、羊奶、人参(人工种植4年生或5年生)、黄精、枸杞、山药、牡蛎干、豆粉、红糖、蜂蜜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经清洗、煎煮、浓缩、烘干、粉碎、炼蜜、混合、成丸、晾丸、包装的工艺制成的鹿鞭雄花丸,属于其他食品类(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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