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NKM 0008 S-2022 畜禽肉预制菜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预制菜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或熏制猪肉、牛肉、羊肉、驴肉、鸡肉、鸭肉、鹅肉及可食用内脏及副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以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盐、白砂糖、果葡糖浆、甜味剂、味精、酵母抽提物、增鲜剂、鸡精调味料、复合调味料、食用淀粉、变性淀粉(或其它增稠剂)、豆瓣酱、黄豆酱、甜面酱、酿造酱、番茄酱、花生酱、芝麻酱、酱油、蚝油、白酒、米酒、调味料酒、食醋、乳酸、柠檬酸、冰乙酸、着色剂、芝麻、坚果、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菌、食用香精香料、香辛料(罂粟除外)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或不清洗)、漂烫、分割、配料、卤制(或炒制或油炸)、切片、拌料、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冷冻(或冷藏)等工艺生产而成的畜禽肉预制菜,贮存需冷冻(或冷藏)或常温,食用需经过烹饪或加热后方可食用的畜禽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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