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胶原蛋白肽红参膏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化水、鹿胶原蛋白肽、鱼胶原蛋白肽、弹性蛋白肽、胶原三肽、红参(人工种植5年以下人参)、红枣、红豆、雨生红球藻、重瓣红玫瑰、姜黄、枸杞、黑果腺肋花楸果、酵母β-葡聚糖、甘草、姜(生姜、干姜)、葛根、薏米、马齿苋、龙眼肉(桂圆)、酸枣仁、枸杞叶、γ-氨基丁酸、茶氨酸、食用植物酵素、木瓜粉、针叶樱桃果粉、橄榄果粉、石榴果粉、血橙粉、菊粉、赤藓糖醇、低聚异麦芽糖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前处理、水解或酶解、提取、调配、过滤、浓缩、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呈膏状的可即食的或冲调饮用的胶原蛋白肽红参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