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XTS 0037 S-2022 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提取物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大豆提取物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大豆经提取(每次4-5倍原料量的40%-80%乙醇提取2-3次,每次2h)、浓缩、结晶(静置24h)、过滤、沉淀返溶、喷雾干燥(进口温度150-195℃,出口温度95-125℃)混合、过筛、金属探测、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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