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YR 0002 S-2022 清真禽类
本标准规定了禽类系列产品的分类、要求与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鸡(鸭、鹅等禽类)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白砂糖、味精、天然香辛料、D-异抗坏血酸钠、亚硝酸钠、酱油,经选料(预处理) 腌制、油炸、卤制、(焖煮)(烟熏)(蒸煮)、冷却、包装、杀菌等工艺而制成的禽类系列(以下简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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