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C 0001 S-2022 半固态调味料
本文件规定了半固态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香辛料(姜、辣椒、花椒等)、食用菌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产品及制品、生活饮用水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不加豆瓣酱、味精、鸡精、酵母提取物、芝麻酱、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增稠剂、食用香精、增味剂)等辅料,经预处理、调配、炒制或熬煮、过滤或不过滤、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态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