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WY 0002 S-2022 调味水产制品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水产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鲜、冻动物性水产品(鱿鱼、鳕鱼、虾、鱼肉糜等)、大豆蛋白、食用菌(香菇、茶树菇等)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生活饮用水、淀粉、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豆瓣酱、味精、香辛料(花椒、姜、大蒜、八角等)、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着色剂、增味剂等)等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经预处理、熟制、拌料或不拌料、包装或不包装、灭菌或不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调味水产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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