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水产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和(或)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植物性水产品(海带、裙带菜)为原料,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黄酒、食醋、植物油(大豆油)、植物香辛料(辣椒干、芝麻、干姜、丁香、桂皮、肉豆蔻、小茴香、砂仁、陈皮、高良姜、花椒、甘草)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经清洗整理、盐渍(或不盐渍)、熟化(酱卤或油炸)、杀菌(或不杀菌)、速冻等工艺制成的速冻水产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