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HS 0138 S-2022 梅花鹿仔鹿膏
本标准适用以人工驯养梅花鹿仔鹿(除鹿骨)的全身酮体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肾、鹿肝等为主要原料,经熟化、干燥、粉碎,与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酸枣仁、蛹虫草、黄精、枸杞、蜂蛹、肉桂、小茴香、甘草、茯苓、桃仁、牡蛎、槐花、葛根经煎煮、过滤、浓缩得到的浸膏、鹿胶、松花粉按一定比例混合调配,加入红糖,经熬制、灌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梅花鹿仔鹿膏(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其他食品)。
本标准来自网友分享,只作为食品技术同行的交流学习之用,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勿作他用。工作使用请购买正式出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