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麦千里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玉米、青稞、大米、紫米、香米、黑米、红米、糙米、大麦、燕麦、粟、小米、荞麦、高粱、黍米、藜麦米、薏仁米、大豆、赤小豆、黑豆、花豆、刀豆、蚕豆、豌豆、绿豆、芸豆、小扁豆、豇豆、鹰嘴豆、蕨麻、百合干、甘薯粉、葛根、山药干中的一种或多种物质为主要原料,按不同配方配料,经磨粉、混匀,添加或不添加酵母、经和面、发酵或不发酵,辅以或不辅以碳酸钠,再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油、食用盐、葫芦巴粉、芝麻、芝麻酱、亚麻籽、花生(粉碎)、核桃(粉碎)、白砂糖、红糖、花椒粉、姜黄(磨粉)、玫瑰酱、馅料包、红曲米、辣椒粉、鸡蛋中的一种或多种物质,经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包装或真空包装、速冻或不速冻等工序制成的麦千里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