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含凝胶颗粒风味饮料的定义、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白砂糖、红糖、赤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浆、果葡糖浆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绿色食品食用花卉(桂花、茉莉花、重瓣红玫瑰)、魔芋粉、茶粉、速溶茶、茶浓缩液、胶原蛋白肽、花粉、食用盐、食用淀粉、食品添加剂(卡拉胶、 槐豆胶(刺槐豆胶)、结冷胶、黄原胶、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果胶、琼脂、刺云实胶、瓜尔胶、氯化钾、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DL-苹果酸、柠檬酸钠、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赤藓糖醇、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甜菊糖苷、山梨酸钾、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胭脂虫红、天然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磷酸氢钙),经预处理、调配、熬煮、成型、钙化、前杀菌(或不杀菌)、灌装、后杀菌(或不杀菌)而成的含凝胶颗粒风味饮料(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