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AK 0036 S-2021 双参鹿尾复合肽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参、鹿鞭、鹿尾、牛鞭、狗鞭、驴鞭、牡蛎、鹿血、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4年或5 年生)、黄精、枸杞子、桑椹、甘草、陈皮、白芷、蜂蜜为原料,其中海参、鹿鞭、鹿尾、牛鞭、狗鞭、驴鞭、牡蛎、鹿血经挑选、清洗、酶解成复合肽,与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4 年或5 年生)、黄精、枸杞子、桑椹、甘草、陈皮、白芷提取、浓缩液混合后加入蜂蜜、山梨酸钾混合均匀,添加或不添加山梨糖醇、食用香精,然后分装,经灭菌、检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双参鹿尾复合肽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