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F 0011 S-2021 熟制牛(猪)副产品
本文件规定了熟制牛(猪)副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鲜(冻)牛(猪)肉、鲜(冻)牛(猪)副[(包括牛(猪)心、肺、肝、肾、肚、肠、蹄、头、舌、耳、尾、鞭、皮、脂肪等])、拉丝蛋白、芝麻等为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用香辛料(花椒、辣椒、孜然、泡椒、姜等)、食用香辛料、鸡精调味料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钾、红曲红、红曲黄、辣椒红等),经煮(卤)制、切分、烘烤、油炒制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熟制牛(猪)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