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JS 0002 S-2021 盐?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盐?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鲜(冻)鸡、鸭、鹅中的一种或其副产品(头、翅、脖、爪、腿、心、肝、肠、肚、皮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预处理、修整,加入食用盐,加入白砂糖、芝麻、味精、辣椒、香辛料或粉(八角、小茴香、月桂、花椒、豆蔻、桂皮、草果、山奈、丁香、洋葱、姜中的多种)、白芷、食品用香精(盐?香精、肉味香精、增味香精、香辣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食品添加剂(迷迭香提取物、D-异抗坏血酸钠、柠檬酸、红曲黄色素、山梨酸钾、5'-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双乙酸钠、冰乙酸、乳酸链球菌素中的一种或多种)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盐渍、?制、干燥或不干燥、拌料或不拌料、内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包装加工而成的盐?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