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KS 0007 S-2021 方便罐头制品
本文件规定了方便罐头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饮用水、谷物、禽畜骨肉、水产动物(鱼类、虾类、贝类)、海产动物(鱼类、虾类、贝类、蟹类、鲍鱼、海藻)、蔬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豆制品、蛋制品、豆类、果仁(坚果)制品药食同源食品、香辛料、食用盐、食用动物油、食用植物油、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酱油、白砂糖、复合调味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调味、熟制、入包装袋、真空或不真空封口、灭菌或不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时通过简单蒸煮、加热或搭配其他食品加热或做为配料方可食用的方便罐头制品。